返回

学校概况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6万平方米(约合443 亩);生师比15.8:1;专任教师305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5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17.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21.9 元;图书65.5 万册,生均图书106.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科 类1

科类2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年限

1

100201K

临床医学

5

5-7年

物理

医学

27500

2

100301K

口腔医学

5

5-7年

物理

医学

285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

5-7年

物理

医学

27500

4

101101

护理学

4

4-6年

文、理

物理或历史

理学

27500

5

100701

药学

4

4-6年

物理或历史

理学

27000

6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4-6年

物理

理学

27000

7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4-6年

文、理

物理或历史

理学

27000

8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4-6年

物理或历史

工学

27000

9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4

4-6年

物理或历史

工学

27000

10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4-6年

文、理

物理或历史

管理学

27000

11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4-6年

物理

理学

27000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3500-6000元不等。按照学院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标准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按月退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区)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 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jy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