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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

主管部门:株洲市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业务主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9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铁道部株洲铁路运输机械学校(1956-1958、中专)、株洲铁道学院(1958-1962、本科)、株洲铁路机械学校(1962-2004、中专)。2004年,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移交株洲市政府主办主管,2005年升格为全日制高职学院,更名为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8月,搬迁至石峰区职教大学城。学校深耕轨道交通行业近70年,积极服务地方经济,不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走出了一条政校行企融合联动、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行业和社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10余万名,被誉为“铁路黄埔军校”。学校设有5个二级学院,27个专业,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央财支持的建设专业,3个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建有湖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一批科研实践平台。目前,在校师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连续8次获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单独招生类(限湖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云南、浙江、重庆等26个省份招生。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官方招生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学制

学费(元/年)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铁道机车学院

三年

7800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三年

7800

机电设备技术

三年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4600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4600

铁道车辆技术

铁道车辆学院

三年

7800

动车组检修技术

三年

78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4600

数控技术

三年

4600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铁道运输管理

与经济学院

三年

506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506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三年

5060

铁路物流管理

三年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3500

铁道工程技术

铁道工程

与信息学院

三年

5060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三年

4600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三年

460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三年

5060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三年

5060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三年

5060

软件技术

三年

7800

铁道供电技术

铁道供电

与电气学院

三年

7800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三年

506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三年

78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4600

光伏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说明:

1. 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和相应专业的对口招生,选考科目均不限。

2.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所有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口吃,无听力障碍,主要招收男生,女生慎重填报。其中,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以男生为主,身高一般应在170cm以上,裸视视力5.0以上;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要求男生身高一般应在175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在163cm以上,形象气质好;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男生身高一般应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在160cm以上,身体匀称协调。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3. 实际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2024年最新文件执行。订单培养学费上浮1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将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贷款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二十一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十二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十三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四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二十五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二十六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

邮政编码:412006

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77066、22777068

招生咨询邮箱: hntlkjzyzs@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w.hntk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2278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