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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

专业代码:030601K

修学年限:4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相近专业: 公安学类  侦查学  边防管理  禁毒学  警犬技术  经济犯罪侦查  边防指挥  消防指挥  警卫学  公安情报学  犯罪学  公安管理学  涉外警务  国内安全保卫  警务指挥与战术  海警执法  技术侦查学  公安政治工作  出入境管理  移民管理  反恐警务  消防政治工作  铁路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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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应用型髙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到与从事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本训练,掌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掌握公安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研究发展动态。

4、了解公安学相关专业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5、能够运用治安学理论知识分析和处理相关公安实务、解决实际问题,胜任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并具备下列基本业务能力:

(1)公安派出所工作(含城乡社区警务);

(2)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3)公安人口管理;

(4)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5)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

(6)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7)治安巡逻、盘査防控;

(8)处置突发事件;

(9)治安案件査处;

(10)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治安自治和志愿服务。